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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马英九挡子弹 特勤人员或“赏”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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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替马英九挡子弹 特勤人员或“赏”百万

 

N中新 综合

据台媒报道,马英九办公室上周公布“安全局特勤专业奖章颁给办法”,未来执行特种勤务工作时,受伤、残障、死亡或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况,皆可获颁奖章。另据安全部门的新规定,特勤人员若为台湾当局最高领导人挡下一颗子弹,可领取近1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慰助金。

在“实施特种勤务致伤残死亡慰助金支给标准”部分,执行台湾当局正副领导人候选人、正副领导当选人的特勤任务时,若受伤并有生命危险,可获慰助金30万元,残废则是20万元。若保护对象为卸任台湾当局正副领导人,受伤有生命危险者,可领取慰助金20万,残废是16万元。

此外,依住院时间长短,还会发给6万元到12万元不等的慰助金。

安全部门另设有“肉身挡子弹,慰助金倍增”条款。特勤人员若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因而受伤住院,慰助金加发2倍;若冒生命危险,挺身为维安对象挡子弹或提供其他保护,慰助金就加发3倍。

台当局安全主管部门指出,依据“特种勤务条例”规定,正副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正副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人之侍卫编组人员,对直接危害安全维护对象之暴力或意外危害,冒自身生命危险护卫安全维护对象,致伤势严重住院急救有生命危险者,依其基准(30万元)加3倍发给,非如媒体报称,所有执行特种勤务致伤者均可领取近百万元慰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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