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榕公宣 文/图
本报讯 明年春节买烟花爆竹,记得找一找包装上的“身份证”——一张条形码,别看它不起眼,上面可记录着烟花爆竹生产厂家、零售企业等信息。福州市烟花办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明年春节期间福州烟花爆竹的销售情况。
无码烟花爆竹不得运输销售
“质量不高、使用不当,这是烟花鞭炮出现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追溯产品源头、去向尤其重要。”新闻发布会上,烟花办负责人介绍,从今年开始,福州市面上销售的烟花爆竹,都必须有条形码,这些条形码是烟花爆竹的“身份证”,记录着生产厂家、运输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的详细信息,各级安监部门通过扫描条形码后,就可追溯烟花爆竹的源头。
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时,通过条形码也可了解产品的生产日期、级别、类别、厂家、出厂日期,有效辨别产品的真伪。
4城区120个烟花爆竹销售点
据悉,明年春节期间,福州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将设120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其中,鼓楼25家、台江25家、仓山35家、晋安35家。
另据介绍,明年春节期间,市区限制燃放的区域为:三环路以内的地区,晋安区新店镇,马尾区马尾镇、罗星街道。以上区域在农历腊月二十四(2013年2月4日)至正月十五(2013年2月24日)的6时至23时(其中除夕、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的时间外,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办提醒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时自觉遵守规定,不得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