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福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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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慕同学有电摩偷父母首饰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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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羡慕同学有电摩偷父母首饰变卖

 

N本报记者 赵杨

本报讯 19日晚,福州东街派出所接到了报警称,有人利用其家小孩不懂事,骗走家里的金饰。接警后,民警立即到场着手调查。经了解,原来是赵先生13岁的女儿小赵羡慕班上很多同学都骑着拉风的电摩,自己也想有一辆,于是便偷了父母的金饰到金器回收店变卖。

这事要从7日下午说起,当天中午1时许,小赵拿着一条金项链和一个金戒指到小王府金器回收店变卖。小赵告诉店员,自己已经满16周岁,其父母卧病在床,首饰是父母让她来卖的。店员见女孩说得很可怜,就答应买下小赵的金饰。经过称量,金饰的重量是8.77克。于是,店员付给了小赵2700多元。小赵拿着钱,到电动车专卖店里询问电摩的价格,发现钱不够。

过了几天,小赵趁父母没注意,伺机偷出了一条金手链。这一次小赵怕被店主怀疑,不敢自己去金器回收店变卖,她便请了同学小何帮忙。16日,小何便拿着金手链再次到小王府金器回收店内变卖。这一次,店员正在店里忙,见小何进来卖金链子,就直接回收了。这一次,金链子的重量是3.95克,这回小何拿到了1220多元。小何将钱给了小赵后,两人一起去购买了电摩。

19日,小赵骑着电摩放学回家,刚进小区就被父亲赵先生逮个正着。在父母的逼问下,小赵承认了偷家里金饰变卖购买电摩的事实。赵先生教训了女儿后,便带着女儿到小王府金饰店内找店老板理论。当赵先生要求店主再多付3500元,遭到了老板的拒绝。于是,赵先生就报警了。

在东街派出所里,民警经过了解,小赵和小何都只有13岁,属于无民事责任行为人员,其签署的金器买卖协议无效,故建议店主退还所得金器。但是,事隔多天,店主已经将金首饰熔化成金块,无法原物退还。然而,赵先生报出的金饰品总重18.65克与店里之前称量的12.72克相差甚远。双方就此问题僵持着。

经过民警调解,双方同意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了14.7克左右的调解协议,一场闹剧就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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