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刘龙海
不久前,地产大佬与发妻出现婚变,明星夫妻离婚再现。
爱情还值得相信吗?有人由此引发了对真爱的疑问。其实,真爱时时刻刻都存在着。既然真爱存在,那么,如何让真爱永续?许多人再次思索。一些人在寻找永续真爱的方法时,想到了“爱情保险”。
“爱情保险”提供了哪些保障,它是否能真正保鲜夫妻双方的感情?对这些问题,我们很有必要弄清楚。
“爱情保险”的两种投保方式
目前市场上的“爱情保险”产品的投保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夫妻双方投保,这类产品也被称为“联合人寿计划”;另一种是丈夫投保。
投保方式不同,受益人也不同。
购买“联合人寿计划”,夫妻俩只需要购买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夫妻双双成为被保险人,同时均拥有受益权。这类险种具备两全或终身的人寿保障,投保人在这些“爱情保障计划”基础上,还可以选择住院补贴、女性疾病、医疗费用等附加险。
能为投保人节省保费,是“联合人寿计划”的最大亮点。在相同条件下(保额、保险期限、交费期限等相同),和夫妻两人单独投保相比,购买“联合人寿计划”,可节省40%的保费。
业内相关人士认为,这类产品并无实质上的创新,实际上是传统分红险的一种。
相对于“联合人寿计划”来说,第二种“爱情保险”产品有了进一步的创新。它要求投保人必须是丈夫,受益人为妻子。
这类产品被网友戏称为“防小三保险”。看看这款产品的设计形式,就知道网友为什么会给它冠上这个称号。
根据约定,夫妻双方对保单的权益比例做了细分,分为60%、80%、100%三个档次,妻子在退保、减保、部份领取时将获得上述权益分额,丈夫获得剩余的部分。也就是说,在此权益约定的保护下,妻子获得的权益至少有60%,最高可达100%。
被质疑“只是戴了爱情的面具”
据了解,以上两种类型的“爱情保险”产品,无论是哪一种,都并不热销。
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
“它们只是一种戴着爱情面具的保险产品,无法真正保障爱情。”多位受访的业内人士指出,“爱情保险”产品应该以爱情的长久为保险标的,但现有的产品并不以“爱情”为保险标的。
如果对比下国外的相关“爱情保险”产品,看看它们的设计思路,相信大家会更理解以上业内人士的观点。
在英国,已婚夫妇只需每月交5英镑的保险金,即可享受爱情保险。根据约定,自保险之日起,夫妇和睦相处达25年者,可以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如果参加保险的夫妇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的保险金。
美国的婚姻保险更像是一份分产保证合约,即保证离婚时可分得相应的家产,获得比例在保单有列明。更值得的一提的是,根据保险条约,因婚外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方面会有所惩罚。
在韩国,爱情保险已有20年左右的历史,分为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婚后爱情保险以婚姻存续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保险公司在重要的结婚纪念日支付保险金,婚姻中断即止。
相对于国外的爱情保险产品,被戏称为“防小三保险”的产品有其自身特色,后者更倾向于对女性的保障。“虽然失去了婚姻,但保住了相应的财富,这对女性来说也有一定的好处。”保险专家说。
□记者手记
保险诚可贵用心价更高
“我很爱她,但我不会为她买这样的保险。”
当被问及是否会接受“爱情保险”时,陈先生如是说。在他看来,现有的“爱情保险”,对婚姻并没有约束作用,不能保证婚姻不变。
用“爱情保险”约束婚姻,走商业化道路保障婚姻,从而分散离婚的风险,这是“爱情保险”产品设计的初衷。
然而,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保险企业,创新“爱情保险”产品,不能只是停留在分散风险这个层面,而应该朝降低离婚率的方向努力。
对于个人来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应只是爱情宣言,更应用实际行动践行,负起责任,不轻易埋下离婚的种子。
用心经营家庭,收获的幸福远比离婚时“爱情保险”带来的保障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