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从今年10月1日起,提高我省革命“五老”人员(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苏区乡干部、老交通员、老接头户)定期生活补助,在现有生活补助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生活补助提高为54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