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今日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现阶段推进改革 很大程度要触动利益
闽高层次人才可申购限价房
逾期不纳税领房产证 将加收滞纳金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闽高层次人才可申购限价房
申购截至12月15日房子建在福州新店
 

N本报记者 缪星象

本报讯 我省第二批人才限价房开始申购。据省公务员局介绍,房子选址福州五四北路新店镇象峰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优惠价购房,核定销售均价为:中高层带电梯无装修住宅6242元/平方米,多层无电梯无装修住宅5512元/平方米。

据省公务员局介绍,这些人才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人选、我省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海西创业英才(以上人选予以优先保证);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2000年5月以来从省外、海外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予以优先考虑;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才还要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范围内工作,且其本人及配偶(单身的仅指本人)在福州市五城区无私有住房的,可以申请购买人才限价房。此外,我省优秀教练员、运动员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列入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对象。

省公务员局介绍说,第二批人才限价房申购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申报相关政策文件及申报表格可在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门户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网www.fjjghq.gov.cn下载,或到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晋安区新店镇岭下路37号家天下三木城A区7营销中心)直接领取。相关申报材料直接提交给所在工作单位,再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给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申购。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