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茶园综
本报讯 前日晚上11点多,福州茶园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一辆小车从鼓山大桥方向沿三环辅道往新店方向疾驰而来,车牌的边框发出蓝色荧光,十分刺眼,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逆光状态下,民警即使站在车前方1米处,仍无法看清车牌号码,只有蹲下身凑到车牌前才能看清楚号码,车尾的车牌也装了荧光灯。
民警说,车牌边框安装荧光灯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光线折射,使得电子警察无法拍下车牌号码。民警依法对黄某这种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在民警要求下,黄某当场将违法加装的荧光灯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