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6版:海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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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感染者不满女友分手 抽血注射对方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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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11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艾滋感染者不满女友分手 抽血注射对方获刑

 

N海潮

艾滋感染者、台湾新北市陈姓吊车司机不满女友分手,今年3月骗她出来,痛殴挟持至三峡鸢山,抽出个人血液注射进她右手臂,且实施性侵。板桥地方法院认为检验报告显示被害人事前就已有艾滋,并非因陈某暴行才感染,21日依重伤害未遂、加重强制性交等罪,重判陈某15年徒刑。

30多岁的前女友因知陈男有艾滋,当时尖叫并极力挣扎抵抗,但陈某竟抽出个人血液对她注射。被害人身心受重创后,决定注射随身携带的海洛因,转向陈某索取针筒并一同“享受”。陈某则趁她疲累,实施性侵。被害人隔天就医检验并报警。

因检验报告显示被害人在陈某暴行前就已感染艾滋,陈某此部分仅构成重伤害未遂。据悉,女子出庭时拒绝陈男提议的10万元(新台币)和解,认为陈某未说实话,不愿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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