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徐丰 通讯员 刘克辉 付严
本报讯 近日,江西的吴先生在长乐市营前镇兴旺宾馆洗澡时不慎摔倒,导致左前膝盖粉碎性骨折,经工商调解,宾馆方面赔偿吴先生2100元。据了解,入住当晚8时许,吴先生在宾馆浴室正洗着澡,脚下一滑就摔倒在浴室的瓷砖地板上。随后,同行的吴先生的弟弟,连夜将吴先生送到长乐市第一医院治疗,经诊断,吴先生左膝盖粉碎性骨折,需住院。第二天,吴先生的弟弟就和宾馆协商赔偿事宜。吴先生认为宾馆方面未向消费者提供防滑拖鞋,也没有对浴室地板进行防滑处理,才造成这起事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宾馆方面则拒不赔偿。
经营前工商所人员解释,因设施不完善,经营者疏于防范,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经营者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宾馆负责人最终同意赔偿吴先生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