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福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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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12斤?双方各执一词
宾馆洗澡摔伤店家赔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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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洗澡摔伤店家赔2100元

 

N本报记者 吴臻 通讯员 刘克辉 付严

本报讯 11月20日,来自江西的吴先生到福州长乐出差,入住营前兴旺宾馆。入住当晚8时许,吴先生在宾馆浴室正洗着澡,脚下一滑摔在浴室里。吴先生的弟弟连夜将吴先生送到医院,经拍片发现,吴先生左膝盖粉碎性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次日,吴先生的弟弟和宾馆协商赔偿事宜。吴先生认为宾馆方面未向消费者提供防滑拖鞋,也没有对浴室地板进行防滑处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宾馆方面则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拒不赔偿医药费。经营前工商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宾馆负责人同意给予吴先生210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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