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徐丰 通讯员 郑晟 黄健 付严
本报讯 近日,家住长乐市吴航街道的王先生,在长乐某健身馆健身时受伤,王先生拿着医院的医疗费清单,却得不到健身馆的赔偿,无奈之下只好求助工商局。最终,健身馆赔了4500元。
王先生家附近,就是一间健身馆,他常常去那里健身。最近,王先生在骑“动感单车”时,踏板突然松落,王先生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当时就觉得左脚脚踝有点痛,但并没有看到伤口,就没在意。没想到第二天脚就肿了,然后去医院一查,发现是左脚脚踝受伤。”于是,王先生拿着医疗费清单,与健身馆协商赔偿事宜。健身馆工作人员认为,王先生受伤是因为使用器械不当,因此不愿赔偿。
王先生无奈,来到长乐城关工商部门投诉,经调解,健身馆赔偿4500元,并退还王先生已消费一年半的五年健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