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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车出故障 4S店不给修
4S店称是去年内涝浸泡后留下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车主质疑,修车的钱都可以买半部车了,又出故障还不保修
 

N见习记者 陈小芳 本报记者 吴智飞

本报讯 去年莆田9·1内涝中,陈女士的小车不幸被浸泡受损。之后,莆田一4S店对陈女士的小车进行维修,并由小车的保险公司支付了近6万元的维修费。可接下来的一年中,小车又陆续出现了一些故障。在保修期未过的前提下,陈女士将车开至4S店要求保修,可4S店却认为故障来自内涝浸泡,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车主:新车被浸泡保险出钱修

家住城厢区南门社区的陈女士,在2010年12月5日以12万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去年9·1内涝,陈女士的车被水浸泡损坏,之后被拖至莆田一4S店维修。

陈女士向记者介绍,车的保修时间是自购车之日起的两年内,而且车程不能超过2万公里。但是车辆的保修手册内有注明,由于洪水等自然环境因素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或表面腐蚀就列为非保修范围。陈女士说,当时自己的车还在保修期,但是有这个条件的限制后,当时修车并没有享受保修服务,而是由保险公司支付了将近6万元的维修费给4S店。

车子修好后问题还很多

陈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一份“一次性定损协议”,内容是9·1内涝的车辆维修费,签署方有三个,分别是保险公司、4S店和车主。但是,陈女士说,这张协议是自己近期去保险公司拿的,但上面的车主签名根本不是自己的笔迹。陈女士对此质问过4S店,4S店解释说当时修车的人太多了,店里无法一一找车主签名,只好代签了。“因此我们对一次性定损维修内容完全不知情。”陈女士说。

陈女士告诉记者,9·1水涝那次自己的车修了近一个月,提车时4S店向自己收取了1000多元的油水费(变速箱等汽油的更换),并称保险不负责理赔这笔钱。经过这次维修后,2011年11月,陈女士车的变速箱又出现了问题,再次进店维修,可4S店又收取了678元的油水费。

几天前,陈女士的小车的手刹线又断了,而4S店却拒绝为她保修,理由是她的车曾经浸泡过水。陈女士质疑,浸泡过水之后,花了一半的车价去修车,有问题的零件都更换了,就有一定的质量保证,为何后续会再出现这么多问题,而且自己车现在还在保修期内。

4S店:油水费可退新故障再检测

对于陈女士反映的问题,莆田4S店维修部的马经理却有自己的看法。他说,一次性定损协议的签订为何没有车主陈女士在场,而且发生了代签,他并不清楚是否存在这个事实。陈女士的小车在一次性定损维修之后的观察期中,又被收取了油水费,对于这笔钱,马经理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但4S店将把这两笔钱全额退还给陈女士。

一次性定损维修之后,小车再次发生故障,虽然小车尚处于新车保修期之内,但4S店却表示无法进行免费保修。“小车的新故障也是由于去年内涝,是无法抗拒的自然力量,属于非保修范围。”马经理说,“陈女士对新故障原因存疑,已经通知其到4S店内进行检测,但她却还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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