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帅
本报讯 昨天,有莆田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111反映,市区凤凰山公园门前贴了一则“禁狗通告”,可通告又说交20元,就可以带狗进公园,“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昨天上午,记者在凤凰山公园门前看到一张“禁狗通告”:“有人带狗进园,将公园变成私家遛狗的场所,随处可见狗粪,严重污染环境,游客意见很大。为了净化环境,严禁带狗进公园。坚持带狗进来者,经规劝无效,每只狗收取卫生处置费20元。”
提起“禁狗通告”,在公园里散步的几位阿姨都表示很赞同。她们说,现在到公园休闲的人,养狗的越来越多,这些狗随地乱拉大便,游客一不小心就会踩到,而且有的狗还很凶,经常吓坏小朋友。对于“禁狗通告”中“坚持带狗进来者,经规劝无效,每只狗收取卫生处置费20元”这句话,大家都觉得确实容易引起误解。
凤凰山公园由莆田市凤凰山公园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负责人林先生说,他们一直要求不要把狗带进公园,但屡禁不止。今年夏天以来,带狗逛公园引发的问题越来越多,公园因此决定禁止带狗进园,不但出了“禁狗通告”,还安排了一个保安在门口对市民进行劝阻。
关于“每只狗收取卫生处置费20元”,林先生说,这只是对带狗进公园的人设一道门槛,换个方式劝阻他们。在他们的劝阻下,还没有人执意要带狗进公园。所以,“交了20元,就可以带狗进公园”的情况从来没有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