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11月5日,根据群众举报,莆田仙游县工商局枫亭工商所执法人员,对位于枫亭镇工业路的某水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的水泥包装袋上标有“福建省岩城集团监制、某水泥联营厂出品、包装厂址”等字样,厂家涉嫌生产伪造产地的水泥,被立案调查。
至被查获止,厂家共生产上述水泥120吨,每吨售价300元,成本价290元,营业额共计3.6万元,获利1170元。执法人员当即没收了此前已扣留的60包伪造产地的水泥和违法所得1170元,并且昨日对该厂做出罚款3.5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