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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也有最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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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也有最低消费?
莆田涵江霞楼村民用水如此被限定,市物价局称此举不合理
 

N本报记者 陈丽明

本报讯 自来水用得再少,也要按最低标准收费。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霞楼村村民刘先生日前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111反映,他们村每个月的自来水都设了最低消费标准,哪怕使用得再少,也要缴纳15元水费,他觉得这样很不合理。昨日,记者对此进行采访调查。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涵江区梧塘镇霞楼村,村民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近三个月来的自来水费收据,记者看到刘先生9月份用水量为3吨,需缴费15元,10月份用水4吨,同样需缴费15元。刘先生告诉记者,1吨自来水水费是3元,他们村给每户村民弄了一个最低限额5吨,超过才按1吨3元钱收缴。全村有近千户村民,有不少老人和打工的单身男女用水未达到最低限额,但每月仍至少要缴纳15元。

霞楼村村委会刘主任告诉记者,村里收水费是分几个小组包片承包给他人的,由于村里的自来水管网存在漏水的情况,为了不让承包商亏本,一二十年来一直都设有最低限额15元。刘主任说,现在也很少有家庭用水低于5吨。

记者从莆田市水务集团营销科负责人处获悉,霞楼村这种收费情况被称为底吨制度,市自来水公司前几年取消了这一制度,目前市区范围采取的是阶梯收费制度,各个乡镇用水来自18个自来水厂,收费操作过程与水务集团并无往来。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自来水厂只是给每个村一个总表,农村的水费收取常规做法就是通过村务公开,将自来水管网等公用损耗的部分平摊到每户。

莆田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负责人表示,自来水使用最低限额并不合理,消费者可向当地物价局进行投诉。涵江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对刘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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