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福建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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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一媳妇开水泼“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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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一媳妇开水泼“后妈”
致深二度烧伤,已被治安拘留
 

N见习记者 陈志坚 本报记者 胡婧 郑友贤

本报讯 坐在客厅看电视,叶女士突然感到身上一阵刺热,“哎”的一声大跳起来,才发现儿媳站在楼梯上往自己身上淋开水……11月28日,这惊险一幕就发生在厦门前埔岭兜社区的一户人家,目前叶女士正在厦门一七四医院烧伤科接受治疗,媳妇陈某被依法治安拘留。

昨日下午,记者在厦门一七四医院烧伤科见到了叶女士,提起那天发生的事情,她还“心有余悸”。她说当时丈夫陈先生见状,急忙帮自己脱去衣服,但手臂和肩膀已大面积被烫伤,陈先生赶紧报警,随后,把叶女士送到了一七四医院烧伤科。

叶女士的亲生女儿林芬(化名)说,母亲叶女士是在2006年与陈先生结婚的,当时媳妇陈某并未入门,大家相处也挺愉快。但自从媳妇陈某在2010年进门后,就开始不断出现纷争。阿芬说,11月10日中午,陈某的丈夫阿杰(化名)曾拿棒球棍对继母叶女士大打出手,至今叶女士身上仍有淤痕,当时就报过一次警。但阿杰告诉记者,那天本是他跟父亲发生争执,因长期家庭积怨,一气之下才会动手打了“后妈”。他后来才得知,他当天被带上警车了解情况时,他老婆陈某遭到了后妈叶女士一顿打。“我老婆是气不过那天被打,才会向后妈泼开水”。阿杰表示,老婆的行为确实比较过分,他几番想找叶女士及其女儿进行调解,都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叶女士的主治医师孟医生告诉记者,叶女士全身体表有15%被烧伤,属于深二度烧伤,愈合期可能需要一个多月,且肯定会留下疤痕。

何厝边防派出所经办警员告诉记者,目前陈某以涉嫌伤害他人被处以4天的治安拘留,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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