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练仁福/文 王浩志/图
“我喜欢一滴一滴的快乐时光,那时看着舒适的浮云照着温暖的阳光,总爱想一些往事……”
这是19岁李哲林的日记。来自宁德的他,轻度智障,刚到福建省启能研究指导中心时,不仅语言表达能力差,生活也不能自理。如今,他不仅可以完成简单的工作,还能写日记,记录自己的美好回忆和可爱笑容。
李哲林是中心首批学员。2009年起,我省开展福乐家园项目建设,为上万名智力、精神障碍者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在12月3日第21个“国际残疾人日”到来之际,本报记者走进首批建设的省级福乐家园——福建省启能研究指导中心,感受这一民生项目的温度。
主动的微笑、问好,友善是学员给我们的第一印象。在这里,学员们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培训,不仅学会这种融入社会的基础技能,还具备了坐公交车、过马路等生活能力。17岁的吴泽昊甚至能记住过去十年里任何日期对应的周几,福州各大公交线路走向、站点他也全能背诵。
托养仅仅是照顾好他们,在创立之初,中心就决定还要通过手工劳动、康复健身等一系列的职业康复训练,增强个人生存能力,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庇护工厂”是中心为学员提供的“庇护性”就业场所,材料由合作企业提供,劳动收入以工资形式发给学员。目前,这里有动漫填涂、工艺美术、来料加工、客服等项目。
“能力稍好一些的,我们就让他们在‘庇护工厂’里从事简单的手工就业,这既解决了托养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的负担。”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有8名学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走上保洁、管护、手工制作等社会岗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就业。
2009年至今,省启能中心已托养130多名16—45岁的智力及精神残疾学员,除象征性收取代办伙食费外,免收一切费用。全省这样的“福乐家园”已有169家,“十二五”末将建成200所。这些福乐家园,既有公办,亦有民办;既有专业型助残机构,也有依托社区、医院等机构建立的。重度残疾、不适宜进机构托养的,我省还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这样的模式,被中国残联称为“福建模式”并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