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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上海公心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小莉无期徒刑。74岁的年纪,本该在家颐养天年,然而从1994年至2010年间,吴小莉利用职务,隐匿应收款,在2009年8月至2010年5月公心公司由国有企业转让改制以及审计过程中伪造公司财务账册、凭证,贪污数额高达4600余万元。
某大型国有企业原下属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负责人吴小莉涉嫌贪污,但没有一条证据能直接证实吴小莉的行为构成贪污犯罪。去年正月,第一路侦查人员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整理搜集体量庞大的材料,终于在公心公司2010年8月的账面上发现了蹊跷:一笔名为“预发2010年7月到2012年6月月奖”的20余万元款项,发放对象是转制前的法定代表人吴小莉、副经理汪某、财务崔某。公心公司在2010年5月刚刚完成转制,短短两个月时间居然预发两年后的奖金,且金额极高,合理吗?
面对证据,吴小莉非常爽快,承认自己授意崔某采用虚假劳务合同,将公司的监理费收入转至某区以劳养武民兵服务部套现,事后又虚构预发月奖之名,提现20余万元与汪某、崔某分得,自己从中获利8万余元。
吴小莉一口咬定,只此一次,绝无其他。随后,吴小莉面对多人证言面不改色,警方用心理战锁定证据链,紧扣细节挖出4600余万。
看到侦查人员拿出的书证,吴小莉居然霍地站起来,高举起双臂挥舞,高声呼喊:“我只是想要藏点钱,现在都被你们抄光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