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史国亮 谢明飞
本报讯 26岁的晋江女子小吴,在南安市官桥镇一家美发店做拔火罐美体,不料,技师错拿酒精瓶当火罐,泼洒在小吴身体上,并引燃了,致小吴深二度烧伤。
事情还得从今年7月份说起。小吴在南安市官桥镇镇区逛街时,偶然接到一张减肥宣传单,这家利来美容美发室有一种拔火罐减肥的疗程。未婚的小吴对自己120斤的体重一直耿耿于怀,“不用打针,不用吃药”,小吴欣然前往。
一个疗程分20次,收费3000元,两个疗程下来,小吴感叹地说,这种方法减肥真有效果。但在10月24日,她做第三个疗程的第一次拔火罐时,意外发生了。
当日下午2点左右,小吴在汗蒸后,穿了条半身裙,照例由“技师”做减肥疗法。不想,拔火罐时,新技师却拿起一罐酒精,扣翻在小吴大腿上,惊慌失措之际,舞动的小火把引燃了酒精。愈燃愈烈的火苗顺着大腿、臀部向腹部猛蹿,“一股被烧起来的疼痛”,慌忙中小吴趁势将半身裙拉下脱掉,火势最终熄灭。整个燃烧过程,技师站在旁边呆若木鸡。
美发店老板将小吴送到了官桥医院,一天后,小吴被转送至解放军180医院。其间,医生处理、包扎了小吴的伤口。在治疗二十多天,花去两万多元医药费后,小吴带着伤痕执意回家休养。
昨日,记者见到小吴时,她正卧伏在软垫沙发上休息,火将其左手、双下肢等部位烧伤,在大腿上还留着近半米的烧伤疤痕,蔓延的伤口中呈现紫色和潮红,皮肤或干瘪、或黏着……小吴走路一瘸一拐,几天来无法正常行动。之后,小吴委托福建八闽司法鉴定所做伤情鉴定,在11月26日的鉴定书中写道:深二度全身烧伤,面积占全身40%。
其间,小吴提到,事发后,美容店的老板确实有派人前来护理、陪护,也缴纳了治疗费。但现在美容店老板突然提出“伤好再协调赔偿”,她很难接受店方的处理态度。
目前,南安市工商、卫生等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