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本报讯 莆田两男子在买酒途中遇见一醉汉坐在路边睡觉,并发现醉汉的苹果手机掉落出来,因醉汉不省人事,两人便将该手机占为己有。近日,莆田城厢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深、陈某青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5月2日凌晨1时许,陈某深、陈某青在莆田市城厢区一居民楼内喝酒。其间,陈某青下楼买酒,陈某深见陈某青买酒未归便下楼寻找。两人买酒返回时,发现喝醉酒的黄某坐在地上靠着柱子睡觉。陈某深上前推了黄某,黄某动了一下,突然黄某拿在手上的苹果4S手机(价值人民币4480元)掉在其腹部上。陈某青遂将该手机拿起,并逃离现场回到陈某深租住处。在陈某深租住处,由陈某深将手机内的电话卡卸下扔掉以防止黄某拨打电话寻找手机。当日13时许,两人相约来到莆田市区一家手机店,由陈某青支付110元,将盗来的手机刷机破解密码,后该手机由陈某深使用。警方立案后,5月3日、9日,陈某深、陈某青分别向警方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