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5日,本报曾报道宁德寿宁一农用三轮车坠崖,导致14人死亡。宁德寿宁县法院昨日披露,目前这起特大交通事故案件已审结完毕,驾驶员缪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驾驶员缪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缪某不服,提出上诉。宁德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赵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