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今日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开先河的广东官员财产公示试点
被iPhone打败的情书
□读者反馈
网友说话
用“美国式过马路”为“中国式过马路”找借口?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2年1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先河的广东官员财产公示试点

 

N张燕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近日表示,广东正在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选择一个县和一个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他称2014年前完成试点,并逐步推开。(见本报今日A32版)

最近,通过网络爆料,广东一些官员因为房产和其他财产数额巨大,受到调查或查处。因此很自然地,公众迅速将此与广东准备试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联系起来。其实,广东试点官员财产公示并非突发奇想。今年5月,广东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省直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到探索领导干部个人财产报告制度。可见,此举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相较于之前其他地方的试点,广东这次以省为单位,其政策延续性和推动力度势必大很多。从2009年开始,新疆阿勒泰、湖南浏阳、浙江慈溪等多个地方尝试官员财产申报,也都引发舆论关注,一度被媒体称为制度破冰或地方探索样本。但今年9月,中国青年报记者回访以上地方,发现官员财产公示试点要么“无疾而终”,要么换成其他形式。

这些地方的试点之所以昙花一现,究其根本在于缺乏从上到下的明确制度要求,即便一把手有推动公示的强烈意愿,但一旦他调任,试点也就停滞。更重要的还在于,迄今为止,以上试点官员财产公示的各地区,多限于地市一级,尚没有以省为单位进行试点、推广的。从这个角度看,广东这次的试点可谓开了官员财产公示的先河。

当然,改革和试点不是喊口号,不在于怎么说而在于怎么做。广东的试点需要拿出具体方案,将其制度化,并最大程度地公开试点区县官员的财产信息,让公众和媒体可以监督,进而给全国范围的官员财产公示提供一些经验。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