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徐丰 通讯员 马静 付严
本报讯 宽带因为捆绑的手机欠费,被运营商停了3个月,在办理恢复宽带时,运营商却要求补交停用期间的宽带费用。近日家住闽清县的郑女士就碰到这样的怪事。
郑女士于去年办理宽带套餐时,由某通信运营商赠送其一部与宽带捆绑使用的手机,宽带费用为99元/月。今年8月她因手机欠费被运营商拆机,宽带也被拆网,停止使用。
近日,当郑女士到营业厅办理恢复网络使用的手续时,却发现除了要补缴手机欠费余款外,还要补缴宽带被拆网后3个月的宽带使用费,共计297元。为了开通网络,她只得先交了这笔费用。“自己明明3个月无法使用网络,凭什么还要交3个月的网络使用费?”郑女士要求网络供应商退还多收的费用,却遭到拒绝。
郑女士遂向闽清县工商局求助,工商人员调查证实,该运营商将宽带拆网后,已停止向消费者提供网络服务,此时还向消费者收取宽带使用费。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只有商家在为消费者提供相应服务的前提下,消费者才需要为其提供的服务埋单。因此,这笔费用显然不合理,最终商家将297元的宽带使用费退还消费者。
工商提醒消费者,通信网络服务费用项目繁多,消费者一定要有定期打印收费单的习惯,及时发现问题款项,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