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晋
本报讯 仙游的张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缓刑期间利用其在监牢中获取的信息再次诈骗。近日,仙游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9万元。
2011年,张某因身上没有钱,寻思着不劳而获的“致富”途径。他想起羁押期间认识的同一监房的林某,并知悉林某有一女婿很孝顺,就想通过林某女婿赚一笔。同年1月22日,张某找到林某女婿,称自己认识县里领导,能够帮助林某被判缓刑,但需要资金疏通关系。林某女婿听后很心动,便分多次给了张某8万元。
2011年3月,张某又利用自己曾在浙江宁波海警学院学习过的经历,谎称能够拿到该学院的录取名额,分别骗取陈某、林某等人共计25万元,并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