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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衡阳‘黄金大米’事件”追踪
吃过黄金大米的儿童拟每户补偿8万元
三名相关责任人被撤职
 

N东方早报 人民网 新华

本报讯 有关机构昨日联合通报了“黄金大米”事件调查结果,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罚。这一缘起于10年前、掀起3个多月舆论风暴的“黄金大米”之谜终于揭晓。而疑云散尽,留下的却值得深深思索。

前天,记者获悉,调查确认2008年湖南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参与人体试验的88名学生中,有25人食用了一餐黄金大米,每人60克左右。官方给出了一个补偿方案:未食用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1万元;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精神抚慰费8万元。同时,官方提供了补偿方案协议让25名儿童的家长签署。为避免他们的担忧,协议上注明,如以后有后遗症,政府会负责。

衡阳一位官方人士透露,黄金大米试验是被夹带进了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荫士安负责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中,由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荫士安和浙江医学科学院研究员王茵私自操作,支开了其他人,“没申报,没批准”。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撤销责任人荫士安妇幼营养室主任职务;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决定撤销王茵浙江省医科院科技处处长职务;湖南省疾控中心决定撤销胡余明疾控中心主任助理、科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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