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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杂店卖液化气 店老板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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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12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食杂店卖液化气 店老板被拘留

 

N本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新店综

本报讯 开在人口密集居住区的食杂店竟然非法卖起了液化气,店里堆着11个液化气瓶,昨天,警方依法对店主陈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福州新店派出所社区民警告诉记者,昨天上午他们在厦坊村入户访查,“发现村里一家食杂店仓库里摆放着11瓶液化气,其中8瓶是刚刚充了气的。”店主陈某承认这些气瓶都是他存放在店里的。

陈某说,由于食杂店收入有限,他便想着开辟新的赚钱渠道,当得知从液化气公司充气后可以加价卖给使用液化气的居民,他便购置了十几个液化气瓶,到液化气公司充气后存放在店里,只要有居民要,他便送货上门赚取差价。警方依法对其非法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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