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陈曜辉
本报讯 以推销化妆品、养生品为幌子搞传销,发展下线,一个假冒“天狮公司”的传销团伙去年5月在福州被端掉。近日,福州市中院二审此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该团伙4名“主任”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追缴4人违法所得,返还给受害人。
据介绍,2011年5月,在上线的指使下,被告人易某鸿、鲍某玲、汪某妮、方某芹在福州市仓山区以推销养生品、化妆品为名,组织、领导三十多人进行传销活动。此4人作为该传销组织中第三层级的“主任”,在传销窝点亲自讲课或组织人员对受害人灌输传销理论,教唆参加者以各种虚假理由将熟人、亲友骗到福州传销窝点。去年6月,该传销窝点被举报查获,易某鸿、鲍某玲、汪某妮、方某芹、刘某晶被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