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7日三读修正通过相关“法案”,将来银行、债务清理公司无法借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要求夫或妻弱势一方拍卖财产偿债。提案“修法”的民进党籍“立委”尤美女表示,新制上路后就可以避免“夫债妻还”或“妻债夫还”的问题,且债权人并不用因为这次的“修法”就担心有债务人会蓄意将财产转移至配偶名下,以逃避债权,因为现行规定已经有解决蓄意脱产的问题。 (海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