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俞志村 田米
本报讯 7日晚,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村民黄女士和两个女儿,在家中吃河豚时中毒。经送惠安县医院抢救,黄女士7岁的小女儿陈小小(化名)不幸身亡。黄女士和15岁的长女陈某已经脱离生命危险。昨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学博士曾昭浚称,河豚肉质鲜美,却有剧毒,除非专业人士杀鱼,将内脏去除干净,否则吃河豚是会中毒的,严重者会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海边捡到鱼却不知是河豚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惠安县医院,黄女士的亲人们在医院里痛哭。陈小小的婶婆曾女士介绍,7日下午,黄女士的丈夫陈先生从海门村的海边捡到一条渔民扔掉的重约1.5公斤的河豚。陈先生将河豚放在家中,就出去会朋友。
没想到,黄女士将河豚煮了,与大女儿、小女儿一起吃。晚6时许,母女3人出现双脚发软、头晕等中毒症状。村民将她们3人送到崇武卫生院,晚8时许,又送到惠安县医院。至当晚11时许,黄女士与陈某经医生抢救脱险,而11时15分许,陈小小抢救无效死亡。
惠安县医院的值班医生称,陈小小是因为吃河豚中毒死亡。黄女士和陈某也是因为吃河豚中毒,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
曾女士说,陈先生是个聋子,智力也有障碍,陈先生夫妇不认识河豚,也不知道河豚不能吃。
非专业人士勿自行杀河豚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学博士、主任医师曾昭浚就此称,河豚是有毒鱼类,毒素主要集中在它的卵、卵巢、肝脏等内脏和血液中,肌肉不含毒素。河豚毒素很稳定,加热烧煮不能解毒,即便在130℃高温下炖11个小时,也只能分解20%至30%的毒素。
曾昭浚说,宰割河豚时,若内脏的毒素污染鱼肉,也会引起食肉中毒。除非是专业人士杀鱼,否则,自行处理过的河豚,很容易食用后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