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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原始股诈骗 闽20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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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原始股诈骗 闽20人获刑
以股票在德国上市后可赚20倍为诱饵兜售原始股,连同济大学老教授都被骗;福州中院近日审理,最高判处14年有期徒刑
建隆/漫画
 

N本报记者 林可

本报讯 同济大学多名退休老教授身陷福州原始股骗局(本报今年7月3日曾作报道),案件终于有了结果。据福建证监局网站披露,福州中院近日审理认定傅进好等20人擅自公开销售所谓中国恒润雄方纳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原始股,分别犯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3年不等,罚金25万元至2万元不等。据称,这是我省近年来原始股诈骗案涉案人获刑最高的案件。

【案件回放】同济大学教授被骗到榕买原始股

“终于等到结果了,太好了。”记者昨日将好消息告诉曾经致电本报反映情况的同济大学张教授,张教授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随后表示,将联合其他受害者,并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以便索讨赔偿。

“我共买了几十万元的原始股,每股5元钱。”张教授告诉记者,2008年年底,恒润雄方福建公司的财务总监来上海兜售原始股,其称从事纳米生态环保产业,属于高科技产业,即将登陆德国法兰克福主板,上市后每股可以值几十欧元,收益最高可以涨20倍以上。

随后,张教授和他的几位朋友还专程到位于福州仓山的恒润雄方集团总部实地考察。考察满意后,他们共向该公司汇了几百万元以购买恒润雄方原始股,张教授自己也投了90多万元。

没多久,老张就在上海收到恒润寄来的股东证,对方还电话告知公司已在德国上市,并顺带告知上市公司代码。后来才发现,其实该代码是另一家在法兰克福上市的公司的代码,跟恒润雄方没有任何关系。

直到去年年底,张教授从朋友处听说恒润雄方已倒闭,公司有多人被警方控制,他才慌了神。而后,张教授给恒润雄方公司董事长高敬雄打电话,高敬雄还答复称“在德国出差,回去后联系你”。可此后,老张再联系高敬雄时,却发现手机已成空号,其他高管以及办公室电话全成了空号。

【警方披露】全国300多人上当被骗3400多万元

福州警方披露的案件详情,揭开了恒润雄方诈骗的种种细节。

据称,该案被福州警方定性为以擅自发行、销售未上市股票为幌子的特大集资诈骗犯罪案。从2010年以来,福州警方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有人操纵使用恒润雄方福建公司、中国恒润雄方公司、德国高特公司等3家公司名称,通过虚假散布、虚构宣传纳米技术、投资项目等虚假信息进行集资诈骗。

经查,该案主犯高敬雄(被另案处理)于2005年开始通过虚假出资、买壳等方式,持有中国恒润雄方纳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恒润雄方纳米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德国高特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从2007年4月起,高敬雄伙同傅进好、陈建等人,在没有实体经营且不具备相应资金、技术、人员条件的情况下,利用公司网站等方式大肆向社会公众虚构宣传纳米技术,编造、散布投资沙漠化与盐碱治理项目等虚假信息,以公司股票在德国主板上市后每股市值可达几十欧元为诱饵,先后以每股人民币1元到8.5元不等的价格,销售所谓中国恒润雄方纳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国高特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始股权。

几年时间,全国共有314名群众被骗,这伙骗子共卖出原始股权1120万股,骗取资金3406万元。

犯罪嫌疑人通过自行印制股权证,之后他们再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接收、转移股权款并立即按比例抽成予以全部瓜分。

□新闻延伸

我省原始股诈骗获刑最高的案件

此前,对原始股销售案一般以非法经营罪来论处。如2009年,福州“博时公司”非法销售“华源公司原始股”,主犯最高也不过才获刑10年,而从犯则获刑1年半。

而此次恒润雄方原始股涉案人数众多,涉及金额较大,影响极其恶劣。福州中院审理认定,傅进好、王欣声、陈建等20人擅自公开销售所谓中国恒润雄方纳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国高特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始股权,分别犯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3年不等,罚金25万元至2万元不等。据称,获刑14年,这是近年来我省原始股诈骗案,犯罪人获刑最高的案件之一。

我省证券维权律师、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王建徽律师建议,投资者在购买原始股时,应该核实公司发行股票是否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投资者应在合法的证券经营场所和机构依法认购和转让股票;对一些打着“高额回报”、“零风险”旗号的“原始股”销售信息,投资者应通过向证券监管部门咨询、实地考察等方式加以核实。

□相关新闻

郭树清:研究成立专门机构代理散户诉讼

12月6日到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率调研组赴江苏、上海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针对投资者提出的参与公司治理难的问题,郭树清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可否成立一家或几家机构,由其出面购买上市公司股份,并代理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参与治理。

在上海地区部分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座谈会上,郭树清在听取大家发言后表示,这些市场关注的问题,有的是体制机制性问题,有的是金融技术创新的问题,有的则是执法监管的问题,总的来说是发展中的问题,还是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去解决。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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