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福州警法/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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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分为二看闪婚的“艳照官员”

 

N浦江

12月3日,一篇《网上又流传官员艳照,疑似河南林州卫生局纪检书记》的网帖引起强烈反响。经当地纪委调查,照片中和一女人赤裸拥抱的“男主角”确为林州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冯某,“女主角”则为一名医生。不过,仅过两天后,冯某便与该女人闪电结婚。目前冯某被停止工作,配合调查。(见本报今日A36版)

官员“艳照门”屡见不鲜,但男女主角“奉照”闪婚还是头一回听说。显然,冯某意在将二人的亲密行为合法化,以平息舆论,并对上级有个交代。

客观而论,冯某与以往陷入艳照门丑闻的官员有所不同。据披露,冯某与该女人均为离异身份,两个单身男女赤裸拥抱并拍照虽不雅,但毕竟属于个人私事,外人不好多说什么。在这里,更关键问题的是:是谁把他们的艳照公布上网的?这种行为涉嫌侵犯其隐私权,作为围观者的我们应予以谴责,而不能抱着猎奇乃至“仇官”的心态盲目叫好。

当然,既然艳照引起强烈反响,当地纪检部门自有介入的必要,并查清冯某是否有贪污腐败问题。虽然这两个问题并不直接相关,但还是应该调查清楚,给公众一个交代。

如果冯某被查出有问题,按党纪国法惩处就是,但这并不意味着将他们的艳照公布上网的行为就是对的。两件事一码归一码,要一分为二看待,如果冯某贪腐,他应为此付出代价;与此同时,曝光者也要为侵犯他人隐私承担责任。

我们既要反腐败,也要保护官员正当的个人隐私。对网友来说,网曝官员同样要坚守法律底线,不能任意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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