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陈锟 张超晖
福州福马路长福世家1号楼,底下是个停车场,近日出现了一个“茶室”,还有工人在改造配电间。
“这是小区共有财产,怎么能私自占用呢?”小区一些居民说,这块地原本是空置的,最近被几名业主占用了。开设茶室的业主反驳称,并没有“占用”,茶室建好后,所有业主都可以使用。
不过,律师表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场所的用途。
地下车库设茶室
昨日,主持人顺着车库入口往里走,不到十米就看到一个茶室:几张旧沙发,一张茶桌,一个茶盘,满地灰尘。“茶室用水,从消防栓取。”一位居民说,他们甚至连配电间也占了。
这是小区共有财产,怎能私自占用?这块空地就在停车场入口的下坡处,万一发生意外怎么办?这里还是消防蓄水池的检查口,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小区居民疑虑重重。
配电间有两名工人在施工,见到主持人拍照,他们急忙关门。主持人询问,他们答说是物业在装修配电间。
物业工作人员立马否认:“配电间是整个小区业主的财产,物业怎么可能插手呢?”物业称,茶室设在这已经很久了,从上周开始他们又动手装修配电间。物业发现后马上发出整改通知书,可几个业主拒绝接收,同时也没有停止装修配电间。
茶室背后有隐情?
在车库设置茶室、装修配电间的是业主陈先生。陈先生说,他并没有“占用”,所有业主都可以来喝茶,配电间装修完,并不上锁,全体业主都可以使用。
“之前地下车库利用很不合理,导致很多车停在小区路面上,既不美观也不安全。”陈先生说,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开发商并不愿意把地下车库全部开放。现在他从中协调,让开发商把地下车库开放出租,设置这个茶室是想给租车库的业主一个咨询的地方,“旧业委会到期了,等新业委会选出来,我会把茶室和配电间交给物业的”。
不过,陈先生的说法并未得到其他方面的证实。不少业主说这个茶室设了一年多了,但是只有跟陈先生关系好的几个业主在使用。
律师说法
公共场所用途不能擅自改变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说,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建筑区规划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除属于市政道路、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之外,全部归业主共有,由业主共同管理。
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所,改变公共场所的用途。本案中,几名业主在未经过双过半业主的同意就装修改造车库,有可能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建议业主委员会先行进行协调。
同时,主持人联系了晋安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说之前已经接到投诉,已经交给晋安城管第一中队处理,将在今天下午派人前往长福世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