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宿小庆
本报讯 12月14日早上6时许,在福州打工的李大姐在晋安区新店镇的幸福城小区公交站等车,一男子身上掉下一叠钱,被另一个男子捡起。捡钱者离开后,“失主”回公交站,向李大姐询问,说钱是公司的,让李大姐帮忙到公司做个证明,李大姐答应了。
去“失主”公司途中,“失主”却表示,怀疑李大姐是捡钱人的“同伙”。为证明自己清白,李大姐拿出银行卡,让对方“验钱”,结果银行卡里的9900元存款被转走。“失主”离开后,李大姐才发现自己的存款被转走,意识到自己落入“掉钱”骗局,她赶紧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