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京、北晨
本报讯 2010年央视春晚与冯巩搭戏的小品演员杨松,因诈骗百万元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此前,杨松曾以帮助他人进北京电影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为名收取被害人100余万元“疏通费”。
杨松曾在2010年央视春晚上,与冯巩、阎学晶出演小品《不能让他走》。在演艺圈摸爬滚打多年的他,在网上被传为冯巩徒弟。而冯巩的经纪人近日否认杨松是冯巩徒弟。
检方透露,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杨松多次对外吹嘘,称自己有关系,能帮忙办理上名校,并让朋友为其介绍“生源”。
去年,网上出现“杨松诈骗潜逃”的帖子。经北京大兴警方核实,李女士女儿去年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简称北影)通过了初试和复试,为了女儿能最终录取,她通过朋友找到杨松。杨松表示,只要李女士付给30万元“活动经费”,就可让她的女儿顺利进入北京电影学院。此后,李女士向杨松的账户打入30万元。但直至开学,女儿都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杨松也不见了。李女士报案。另外,杨松自称能帮温先生的女儿上解放军艺术学院,为此温先生通过银行转账给他70万。眼看录取时间临近,再给杨松打电话便无人接听。据悉,杨松还以此方式骗了董某。
目前,经法院审理,杨松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