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马俊杰 文/图
本报讯 “超市竟然销售已经过期3个月的饼干,还好没给孩子吃。”近日,有读者拨打本报热线968111反映:莆田凤凰百货(田尾圆圈店)销售的某品牌饼干已过期3个月。昨日,本报记者在该超市内发现了读者所说的饼干,其中两包已过期。对此,凤凰百货称,超市电脑系统内并没有显示该批次的饼干。
市民陈女士介绍,因孩子喜欢吃牛奶口味的饼干,近日,她在凤凰百货(田尾圆圈店)打算买一包,可一看生产日期,却发现已过期3个月。“还好没给孩子吃。”陈女士非常生气,立马就离开了超市。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超市饼干区,找到了两包陈女士所说的饼干。据包装袋上的标识,饼干的保质期为一年,但记者看到饼干的生产日期却是2011年9月17日,已经超过保质期3个月,还有一包生产日期是2011年12月7日,也是过期的。
莆田凤凰百货(田尾圆圈店)店长施先生在看过记者发现的过期饼干后,立刻派人到饼干区查看,并通过超市电脑系统查询。“系统显示,超市今年3月才进这一商品。”施先生告诉记者,超市的电脑系统中并没有该批次饼干。那为什么超市内会出现该批次的饼干?施先生称自己也觉得奇怪。施先生介绍,超市规定员工每天都要检查某个区域的商品,查看商品的卫生、质量、生产日期等,一个月左右就可以把整个超市的商品检查一遍。施先生说,超市将对此进行调查。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投诉,若确有过期产品,凤凰百货将10倍赔偿。
莆田城厢区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派人前往凤凰百货(田尾圆圈店)调查取证。如果发现该超市有销售过期产品行为,将责令超市下架,并对超市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