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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室里当同学面 台15岁情侣尝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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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教室里当同学面 台15岁情侣尝禁果
过程还被拍下疯传10天,学者忧道德沦丧呼吁正视,找出导正方法
 

N中新海潮

台湾新北市一对年仅15岁的小情侣,日前在同学起哄下,竟在教室内3名同学面前上演活春宫,过程还被拍下,引发台湾社会舆论震惊。不雅照在校园疯传近10天,校方却浑然不知,直到一名家长惊见儿子手机内的不雅照,跑到学校追问,校方才赶紧对事件双方做出停学两周的处置。台教育部门表示会检讨,希望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学者认为事态严重,呼吁学校和家长正视,找出导正方法。

家长质问 学校竟然不知道

新北市一名学生家长向台湾媒体爆料,上周五早上,她拿起儿子“小豪”(化名、17岁)的手机,本欲打开相簿查看儿子平日交友状况,不料惊见学生在教室内的性爱照。经询问,儿子表示照片中的男女主角是同校学生,月初某日趁着下午校内集会时,因身兼学校干部不需参加集会,在另三名同学起哄下偷欢,照片在校园流传。

这名学生家长说,她担心孩子受到影响,当天下午冲到学校向教官及班主任询问,没想到校方并不知道这件离谱事,仅答复:“我们会调查!”气得她大骂:“学校什么都不知道,小孩在那边读书,真的很担心。”她说,据她了解,校方当天分别找了这对男女学生了解,并让两人停学两周。

有媒体18日到该校询问,有学生说:“周一有常任董事在周会上提醒同学,不要有太亲密的动作,还表示对外张扬者会受退学处分。”记者向校方求证,校方态度消极不愿说明。

非常罕见 台教育部门正视

涉事男女学生是新北市一所高职的高一学生。台湾“教育部训育委员会组”主任柯今蔚18日证实,该校于上周五通报此案,依规定须在两个月内组成调查小组对学生作后续追踪及辅导。他坦承,历年“教育部”接获的通报案件中,在众目睽睽下从事性行为非常罕见。显示当事学生及围观者性观念均有严重偏差,校方所做的处置不能只有停学两周而已,还须定期做心理辅导及性别平等教育,该部门“性别平等委员会”也会对该校辅导成效查核。台“教育部长”蒋伟宁表示,过去不知道校园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就算有也是很隐秘地进行,台“教育部”已经深入了解中,希望这样偏差行为的案例不再发生。

“立委”邱志伟担心这可能是冰山一角,不是个案。邱志伟认为,非正规教学时间,学校管理可能较松懈,应检讨人力配置,希望教育部门提出具体报告。

触犯刑责 最重可处7年刑

律师姚本仁表示,按台湾相关法规:“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女性交者,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双方是在情投意合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家长仍可提告,但法官也可依据“刑法”“两小无猜”条款,得以减轻其刑责。此外,两人发生性关系地点虽在教室,不过当时门窗紧闭、无他人进出,不构成“公然猥亵罪”。

律师郭运广表示,依据目前媒体所报道内容看来,不仅发生性关系的这对小情侣会有刑责,在旁起哄和拍摄、上传的同学也都有构成犯罪的可能性。他表示,在旁起哄的同学,已经可以视为是一种“帮助”甚至是“教唆”的行为,而得以成为“帮助犯”或“教唆犯”。

律师陈宏彬表示,拍摄上传者如果按现行“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将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是单纯持有,最重也可能会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

读一有二

台15%高中生尝禁果

根据台湾“卫生署”健康主管部门去年度最新调查“高中职生曾和别人发生性交行为之百分比”,发现有15%的学生曾发生性行为,而这起教室内当众做爱事件,再次印证部分青少年性观念偏差。

台湾之前的几项调查还发现,高中职学校学生第一次性经验的平均年龄大约16岁。而这类学生发生性行为时,有半数、特别是年纪较轻的高中学生,其实并没有使用避孕措施,在不安全性行为之后,会产生怀孕与人工流产问题。

读茧抽丝

事件凸显 教育缺失

有专家指出,现今青少年很容易接触到色情光盘,才会觉得在真实环境中做这种事也没什么;此事凸显目前性教育不足,包括性的规范、知识及法律等面向,都待加强,校方及家长应正视。

台湾静宜大学社会工作与儿童少年福利学系讲师魏春枝认为,本案男女双方将自己的性行为公开,“除了脱序(失去秩序),对个人未来形象更是大伤害”,当众发生性关系的学生自我控制能力不强,道德是非观也恐有问题,校方辅导教师应尽速了解。此外,“孩子脱序行径也与家庭教育相关,也应将双方父母找来商谈,共同找出导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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