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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3只蟑螂才能换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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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台北学校午餐新规定遭热议
有13只蟑螂才能换厂商?

 

N中新

本报讯 日前,台北市教育局公布最新修订的“台北市学校午餐供应出现异物及卫生重大违失修订罚则范例”,如学童在营养午餐中吃到1只蟑螂,尚不能提出解约要求,必须吃到13只才行。这项规定引起热烈讨论,教育局人士出面表示,这是指小蟑螂,大蟑螂仍是一只都不能有。教育局表示,相关条文皆属建议性质,详细的标准由校方与供应厂商制定。

据报道,在罚则中,记点累积至25点须停餐2周,记50点则终止契约。而学生营养午餐中吃到蟑螂记4点,尖锐金属物、碎玻璃与食物发霉记5点。也就是说,午餐中要吃到7次蟑螂,只会停餐处分,吃到13只才可以换家厂商。

台当局“教育部体育司长”王俊权指出,学校午餐外订盒餐采购契约参考模板中的记点标准,是指“很小的蟑螂”,“如果出现大蟑螂,是一只都不能忍受。出现一只老鼠就必须立即停餐。”

教育局新修正规定,供餐厂商如发生违规事项,记一点的罚款加重5倍,从原本2000元(新台币,下同)改为1万元以上。而供餐厂商的罚款需要专款专用,只能使用于改善午餐相关设备,包括弱势学生午餐费用。不过这些标准早在2年前就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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