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杨亚茹 通讯员 台交巡
本报讯 一位开河南牌的货车司机林某,因为多次闯红灯,为了防止被“电子警察”拍到,于是想了个主意——在前车车牌底下加装四粒强光照的灯泡,又在车的前牌故意用塑料胶带将部分车牌遮住,同时,还在车后牌故意用泥土糊盖住车牌数字。12月17日上午10时,林某将该车停于福州鳌峰路时,被鳌峰派出所民警抓个正着。最终,民警依法对林某处以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据悉,元旦起对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行为将一次性记12分。这就意味着,只要被发现一次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分就扣完,想重新上路,还得再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