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最高法院”20日切割判决二次金改案,其中元大并复华案确定,陈水扁被依贪污罪判刑10年,扁妻吴淑珍被判处8年徒刑。
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表示,扁家在瑞士遭冻结的1300多万美元(约新台币4亿元),检方认定为陈水扁等人所涉二次金改案的元大并复华部分的不法所得。因陈水扁等人不同意汇回,因此,经“最高法院”20日判决定谳后,将向瑞士相关单位请求汇回。陈宏达说,届时也将请求法务部门协助与瑞士持续进行司法互助程序,未来将就这笔款项分享的问题与瑞士协商。
此外,扁家另在瑞士遭冻结的2100万美元,检方认定为龙潭等案的不法所得。特侦组指出,经陈水扁等人同意,大部分都已汇回台湾,目前只剩18.6万多美元共同基金待变现汇回。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