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重庆晨报
本报讯 日前,重庆一高速路上,为抢救一名病重的3个月大的男婴,巡逻执法车闪着警灯拉响警报,往医院方向驶去。但其他车辆并不让道避让,而应急车道也被社会车辆占用着。婴儿被送到医院时,完全没有了生命体征,当晚不幸离世。
王翔是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八大队的执法人员,本月18日中午,他像往常一样在巴南区收费站入口附近执勤,没过多久,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名婴儿找到他们求助。
一行人上巡逻车后,王翔便闪着警灯拉起警报,往医院飞奔而去,可开出去没多久,王翔就遇到了麻烦,道路上虽没出现堵车,但其他车辆听到了警报声,却并不让道避让,而应急车道上,也被社会车辆占用着。巡逻车的速度一直无法提快,只能保持在70码左右。
花了约40分钟,警车到达了新桥医院。而按照平常顺畅的情况,这段路程最多只需30分钟。
然而,不幸的是,婴儿在送到医院时,完全没有了生命体征,虽经抢救,男婴最后还是因病重于当天晚上不幸离世。经过初步诊断,婴儿是患了化脓性脑膜炎。
□观察 让道更是法律义务
为救护车让道不仅仅是司机们的道德义务,更是他们的法律义务。据相关规定,在非紧急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占用应急车道,违反规定不让道的社会车辆罚款200元扣3分,情节严重处5至10日拘留,罚款500元。所以,司机不给救护车让道,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执法不严。
此外,对于滥用警报器、耍特权的车辆要惩罚,同时要加大力度查处假警车、假军车和“黑救护车”,别让李鬼坏了李逵的形象。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