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林
安全,无疑是2012年汽车新政的关键词。
3月1日,《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公布,拉开今年车市安全新政的序幕。车内空气质量标准详细量化,高浓度的化学物质不再是萦绕在车主周围的隐形杀手。
随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乘坐校车上下课的孩子多了一道法律保障,也让家长吃了一颗定心丸。
同样是保证儿童乘车安全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在7月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机动车儿童坐椅约束装置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就此儿童安全坐椅生产有“法”可依。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实施时间:2012年3月1日
内容:国家环保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对车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8种常见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设定了浓度限值,除适用于新汽车外,已销售的车辆亦可参照使用。
影响:《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规定的标准主要适用于销售的新生产汽车,因为车辆从制造完成到进入库存、运输,乘员舱都处于与外界环境隔绝的密闭状态,车辆储运的过程根本不足以充分释放和清除车内挥发性有机物。而车主开始使用新车的时候,也是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最高的时期。《指南》的出台,对于汽车生产企业有了车内空气质量明确的标准要求。更为重要的是,保障了车主的健康权益,让他们摆脱车内空气污染这一“隐形杀手”的威胁。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12年4月5日
内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保障校车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指派照管人员随车照管学生,同时对驾驶员要求更严格,设定校车使用许可。对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规定了比一般客车更为严格的要求,还赋予校车优先权,并对校车最高时速和严禁超载作了明确规定。对违法使用车辆或提供校车服务、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等,分别规定了法律责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影响:短时期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孩子的重大伤亡,加速了这一条例的出台。其建立起有法律约束力并切实可行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上下学集体乘车安全,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在严谨的条例背后,我们读到的是对每一位孩子生命权的珍视。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实施时间:2012年7月1日
内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国家标准是参照欧盟ECE-R44/04标准制定的,其基本参数和该标准完全一致,将从多个方面保障儿童坐椅的安全性,比如遭遇碰撞时加速度不能超过规定范围,要求具备一定的抗翻滚性能,材质要选择阻燃性的等。标准正式实施后,国内所有在产车型上必须安装安全坐椅接口及安全锁等,而厂家新设计、新研发的儿童安全坐椅必须满足标准中制定的各项条件,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上市。
影响:《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让消费者对儿童安全乘车的知识得到提升,对坐椅的重视程度提高,一定程度避免了因家长薄弱的安全意识而给儿童乘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儿童坐椅强制性国标对坐椅本身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大提高了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尤其是针对一些自主品牌的小型车提高了要求。不能达标的儿童安全坐椅国产品牌将被淘汰。而之前一直将儿童坐椅作为“优先简配项”的外资品牌也不能再旁若无人地自作主张。该标准的出台,将有效地规范混乱的儿童坐椅市场,提高国人的安全意识和对儿童乘车安全的重视,为儿童乘车保驾护航。
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时间:2012年1月1日
内容:将排气量作为乘用车计税依据,增加了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减征或免征车船税的优惠。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车,税额幅度比现行税额幅度适当调高。2.5升以上大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体现对汽车消费和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
政策:福州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时间:2012年3月1日
内容: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准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自3月1日起福州市将分路段、分阶段、分步骤实行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限行,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政策:广州限牌
时间:2012年7月1日
内容:6月30日21时,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7月1日零时,对全市中小客车试行总量适度调控管理,一个月内广州全市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后续各个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额。突如其来的限牌令引起轩然大波,几乎所有的车行都取消了先前的优惠折扣和促销活动,交款柜台排起长队。摇号和竞拍并行、换新车排量不许增,成为广州限牌的“地方特色”。
政策:重大节假日高速免费
时间:2012年10月1日
内容: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国庆首试高速免费,掀起一场自驾狂欢,一拥而上的车流,考验了高速公路管理者的智慧。遛狗、踢毽子、做体操,更是成为拥堵的高速路上的一大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