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莆田调查队公布的莆田市城镇居民收支状况分析报告显示,今年前11个月,莆田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783元,比增13.4%,增幅位居全省第2位;人均消费性支出14834元,比增12.6%。
今年前11个月,全市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6179元,比增9.0%,占人均消费性总支出四成以上,居各类消费性支出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