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徐丰 通讯员 王盛阳 付严
本报讯 今年7月,家住福州市区梅峰路的雷先生到台江区工业路一知名商场买了一部标有“冷暖”功能的空调,价格1900多元。最近寒气逼人,雷先生打开空调却发现找不到制热功能,空调只会吹冷气,他随即与商场联系。商场售后人员上门检测后确认,该空调是单冷的。据此,雷先生要求商场按原约定将空调更换成与发票相同型号的,但商场只同意退还差价。昨日,雷先生向台江区工商局12315台投诉。
经查,商家送错空调型号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但由于目前该型号的空调已售罄,商家希望雷先生同意补差价。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根据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商家发票上的信息等同于约定,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而商家就应当履行约定,给予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