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永敏
本报讯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提取规定》)和《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贷款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原文件同时废止。昨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这两个政策的新旧变化做了解读。其中,公积金缴交额的多少,将影响贷款额度。
【提取政策】
偿还房贷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取
《提取规定》规定,在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而原政策未规定此时限。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人士说,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分为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原政策购房提取后,满一年可提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而购房时未提取,可随时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而按新政策,即使购房时未提取,也只能等还贷一年后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还贷提取变化二,原政策还贷提取金额为上一年度还款(包括提前还款)金额。新《提取规定》规定,同一笔购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之和或申请提前还款的本金。有关人士解释,这主要是时间的区别,原来提前还款必须在一年内去申请公积金提取,但新政策打破了时间界限,你还多少就可以提多少。
还贷提取变化三,原政策规定提前还贷提取应提供还款凭证。新《提取规定》规定,可提交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书(或还款凭证)。
租房提取有总额限制
租房提取上,原规定是,房租支出超过职工家庭收入总额的15%部分可每年提取一次用于支付房租。按新规定,房租支出超过职工家庭收入总额15%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家庭年工资收入的50%。
同时,原政策租房提取应提供缴半年以上的租金收据。按新规定,租房提取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对此,一些市民表示,由于租房实际上难以提供发票,这一政策可能限制租房提取公积金。
新规定细化了建房提取,分为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两类。原政策需提供的购买材料收据现改为工程预(决)算书,提取的金额根据工程预(决)算书确定。
因病提取扩大范围
新规增加了特殊病症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范围。
原政策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新规将提取范围增加为双方父母。
此外,新规明确,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灾损金额。
骗取、套取公积金新增处理规定
在提取办理时限上,原政策是职工有异议的或职工异地购房的,管理中心应在5~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而新规明确,管理中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异地购建房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新规新增提取复议规定,职工对不予提取的审批意见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复审;管理中心5个工作日作出书面答复。
新规明确,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或相关机构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停止支付或责令职工限期退回所提金额,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职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职工所在单位、其主管部门或当地监察机关。职工单位出具虚假证明的,管理中心可提请当地监察机关或者主管部门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有关单位或个人涉嫌伪造印章、证件、合同、发票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测算公式有变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原政策是:按借款人每月还款本息总额不超过其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或其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公积金数额的2倍计算。
新规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住房总价款、抵(质)押物价值等进行综合测算确定。
福州住房公积金有关人士说,原政策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参考依据是员工的工资收入,即使低基数低比例建缴,只要收入比较高,能申请的贷款额度还是比较高的。但新政策下,公积金的缴交额将成为最重要的贷款额审批依据,这意味着,一些低基数低比例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贷款额度或降低。
新规测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历史缴存公积金金额+贷款申请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缴存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形成逾期贷款将被罚息
按原政策,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同时通知借款申请人。
而按新规,这个时间改为7个工作日。
同时,新规新增逾期扣收规定,形成逾期贷款的,应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处置,并在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和罚息。
此外,新规新增恶意骗贷处理规定,凡缴交单位未办理正常缓缴手续,借款人在贷款手续完成后即恶意停止缴交住房公积金连续12个月或累计15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全部贷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