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缪星象 练仁福
本报讯 最近,由民盟福建省委聘请有关专家历时5个月共同完成的“2012年福建省居民幸福感指数调查”结果出炉。数据显示,全省居民对自身幸福程度的评价处于偏好水平,对自身幸福明确评价感到很幸福和比较幸福的居民达到91.1%,其中学历越高、收入越多的越幸福,女性比男性更感觉幸福。
老少群体幸福感相对强
从全省情况来看,城乡居民对“幸福福建”评价差异较小,女性对“幸福福建”评价高于男性。同时,生活压力的大小也影响居民幸福感,老少群体幸福感相对强。
18~24岁的群体对“幸福福建”评价最高,得分为66.9分,其次是55~64岁人员,得分为66.85分;45~54岁人群对幸福感指数评价较低,得分为63.83分,得分低主要是因为45~54岁的人群对个人发展幸福感和自身幸福程度总体评价低。
调查显示,知识和财富都会增加人们的幸福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群幸福感最强,其次是高中/中专学历,而小学及以下学历的人群幸福感知较弱。随着学历的增长,居民对自身幸福程度的总体评价、个人发展和精神生活的幸福感知均逐步提升。在收入上,月均收入达20000元以上的人群对“幸福福建”评价最高,其次是4000元以上的群体,指数得分均超过66分;收入在2000元及以下的人群对幸福感评价较低,得分仅略超60分。
当然,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分职业比较中,公务员和学生的幸福感最强,其次为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私营企业主、国有企业员工对“幸福福建”的评价也较高。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外资企业员工、农民和自由职业者对幸福感评价较低。
家庭和谐感觉最好
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对当地精神生活感到较为满意,指标得分为73.98分,是构成“幸福指数”的七大指标中得分最高的。其中,居民对家庭和谐度评价最高,达81.33分,是所有测评的指标中得分最高的。厦门、漳州和龙岩社会环境幸福感位列前三位。
不过,居民对当地生活质量的幸福感评价较低,其中“休闲健身设施”、“医疗服务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的幸福感得分均低于60分。对社会环境的幸福感评价也较低,得分为59.67分,其中,对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诚信度和消费环境的评价分数均低于60分。
对于提升居民幸福指数,调研组也提出多条建议,如增加社会财富的积累,让改革与发展成果惠及全省群众;通过扶持就业容量大的行业、企业,增加就业岗位;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充分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共同促进;营造舒适优美环境,提升城镇生活品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