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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均住房超29.4m者 停止公积金二套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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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人均住房超29.4m者 停止公积金二套房贷

 

N新华

本报讯 昨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的家庭。据悉,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首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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