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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游途中摔骨折旅行社该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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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游途中摔骨折旅行社该负责吗?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原本高高兴兴到九寨沟旅游,不料却在旅游途中摔骨折,医疗费花了三万多。”近日,福州阮小姐致电本报968111热线反映,她母亲报名参加宁德交通旅行社推出的九寨沟之旅,途中摔骨折,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她还花费了1万元,旅行社却说自己没责任。

家属:老人出游摔骨折

阮小姐说,她父母于去年4月份,每人花费2000多元报名参加宁德交通旅行社推出的九寨沟旅游线路。不料抵达九寨沟的第二天晚上,她母亲在酒店下台阶时摔了一跤,导致头部缝了八针,腿部膑骨骨折,在九寨沟医院和成都医院做了基础的护理和包扎。

“回福州动完手术后,医药费和护工费共花了约3万元,找旅行社要材料进行保险理赔时,交通旅行社出具了一份6000多元的费用清单,要我们把这钱付清了后才肯出具理赔材料。”阮小姐说,这份清单上除了部分医药费,还有护工费、矿泉水费、水果费、糕点费等费用。

阮小姐告诉记者,这次意外,一共花费3.6万元左右,而保险只理赔了2.6万元。从去年11月初至今,她不下十次打电话找该旅行社负责人沟通,要求对方给予一些补偿,但是对方却迟迟未给回应,这让她很气愤。

旅行社:愿意给予千元补偿

昨日,记者联系了宁德交通旅行社总经理张平。张平称,阮小姐的母亲李女士是在入住九寨沟一家酒店时,在大堂与同伴聊天中,下阶梯脚踩空摔了一跤。由于该旅行社有为游客投旅行社责任险以及旅游意外保险。最后,保险公司认定的是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理赔不适用旅行社责任险。最后,旅游意外险赔偿了2.6万元给李女士。多出的1万元不在理赔范围内。

张平认为,事发时并不是酒店的地板滑以及酒店台阶设计不合理,而是李女士不小心摔倒的。李女士摔倒后,旅行社以及事发的酒店相关人士及时将李女士送到医院,并垫付了6000多元,已尽到责任。

张平说,建议李女士到法院起诉,法院如何判决,交通旅行社都将严格执行。当然,从人道主义角度,该旅行社也愿意给予李女士千元左右的补偿。

律师:游客、旅行社以及酒店都有责任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郑珍清律师称,根据相关法规,旅行社所说的“保险公司认定的是旅游意外险理赔,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游客的医药费,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除游客由于自身不小心需承担部分外,旅行社也应相应承担。酒店也应保障消费者安全,为此,旅行社也可以配合消费者向事发的酒店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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