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晋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民政局获悉,莆田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据悉,从2013年1月起,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和秀屿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2012年320元提高到38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5元提高到240元;仙游县月保障标准从280元提高到34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从205元提高到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