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婷
本报讯 莆田男子宋某,驾驶豪华跑车载着心仪女子外出吃夜宵,随后向女子告白爱意,在被女方拒绝后,竟用手铐将其铐在车内,实施了强奸。近日,涵江区法院以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宋某有期徒刑7年半。
据了解,宋某34岁,曾因犯抢劫罪、赌博多次被判刑和处罚。去年1月28日凌晨3点左右,宋某在与朋友喝完酒后,想到了心仪的女子李某,于是便约其一起外出吃夜宵。
吃完夜宵后,宋某驾驶一辆豪华跑车送李某回其住宿的酒店。到酒店门口时,宋某向李某表达了埋藏在心里的爱意,并希望李某能做自己的女朋友。李某当场拒绝了宋某的要求。
随后两人在车上发生激烈争吵,宋某一怒之下发动跑车,载着李某离开酒店大门。车子在附近的马路旁停下,宋某借着酒劲,不顾李某的反抗将其强行按倒在副驾驶座上,欲对李某施暴,由于李某的强烈反抗,没有得逞。
此时,宋某便从车上拿出一副手铐,将李某双手铐住,并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事后,宋某驾车来到涵江六一路交叉路口,强行将李某拉下车,致其腰部受伤。第二天酒醒后,宋某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立即通过朋友联系李某的亲戚,欲通过经济赔偿“私了”此事。但李某断然拒绝,向警方报了案。3日后,宋某在莆田城厢区某酒店内被警方抓获。
警方在对宋某的问讯过程中,竟发现他与另外两起伤人案件有牵连,最后查明宋某在去年10月4日为帮朋友出气,曾纠集20多个男青年,携带砍刀、木棍、镀锌管等作案工具,开着跑车到莆田荔城区某医院工地,对张某、吴某进行殴打,致二人全身多处受伤。事发6天后,宋某又驾车在东大路交叉路口因旧怨,与陈某等人发生冲突,致其中一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