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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王”贪污受贿巨额财产 被抓后欲策反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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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王”贪污受贿巨额财产 被抓后欲策反干警

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资料图)
 

N法制周报

官场叱咤风云、不可一世,被湖南永州政界、商界和民众称为“久哥”的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凭其位高权重及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贪污受贿巨额财产,即使在案发被捕后,仍企图策反办案人员,但最终难逃法网。

案情 致国家损失上千万

滥用职权,违反国土、规划等相关法规,为开发商谋取不当利益

1954年农历九月二十九日出生的唐长久,永州市冷水滩人,大学学历。永州市市委原副书记兼永州市中心城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厅级),永州市人大代表。他为人讲江湖义气,办事独断专行,且任职从未离开过永州,被人称为“永州王”。

法院审理查明:唐长久在担任永州市委副书记兼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期间,滥用职权,违反国土、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处理、决定永州市滨江1号宗地扩大供地面积等有关事项,为开发商杨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1534.35万元;在担任江永县县委书记,永州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永州市委副书记,永州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开发、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65.44万元,其中未遂16万元。

2012年5月17日,衡阳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唐长久构成滥用职权罪与受贿罪,判处唐长久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一审判决后,唐长久未提出上诉。

侦破“情书”变“劝降信”

办案人员故意让其与情妇通信,并不留痕迹地对其书信加以修改,由此“情书”变成了“劝降信”

唐长久政治阅历深,社会关系广,反侦查能力强,一度给办案干警带来麻烦。且该案系异地查办,证据量非常大,光是调查取证的对象就达到380余人次,有的还是经唐长久之手提拔的干部。同时该案的利害关系人一般都与唐长久结交多年,已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口供获取难度大。

调查之初,唐长久根本不把办案干警放在眼里,态度傲慢,甚至公然利诱试图策反办案干警。办案干警决定首先打掉唐长久的嚣张气焰,单刀直入地质问唐长久:“滨江广场1号地给国家造成的上千万损失谁来承担责任?你作为一个副厅级干部,没有掌握你的犯罪事实会轻易动你吗?”几句话戳痛了唐长久的软肋,他坐在地上痛哭流涕。

另外,唐长久案攻坚时正值唐的父亲生病住院,他知道后非常担心父亲发生意外。办案干警从人性化办案角度出发,答应带他去医院看望。几番较量,情动人心,唐长久的态度有了明显变化,对问话也配合多了。

其次,巧施“离间计”。唐长久案发前与情妇冯爱华订立了很长时间的攻守同盟,两人的心理防线非常坚固。于是,办案人员故意让唐长久跟冯爱华通信,不留痕迹地对唐长久的亲笔书信加以修改,由此“情书”变成了“劝降信”。同时办案人员适时宣讲法律、政策、案例,让其认清形势,由此一举突破了冯爱华的心理防线。

根据冯爱华的交代和外围调查的证据,办案人员采取虚实并举、步步深入的策略,巧示证据,彻底摧垮了唐长久的心理防线。在唐长久开口后,办案人员促使其不仅坦白了检察机关掌握的在滨江1号地上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而且还交代了办案人员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效扩大了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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